為進一步保證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,維護研究所學術聲譽,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,特制訂本辦法。
一、檢測對象
“學位論文查重檢測系統(tǒng)”是預防學術失范的輔助工具。我所所有申請學位的研究生,均須將學位論文提交至“學位論文查重檢測系統(tǒng)”進行檢測,通過后方可進行論文答辯。
二、檢測工作的組織
我所所有博士、碩士學位論文的查重檢測工作統(tǒng)一由所研究生部負責組織。
三、檢測程序
1. 被檢測論文的電子版要求:文檔以學號_姓名_專業(yè)命名。
2. 為提高檢測準確率,在論文定稿之后,論文檢測前,研究生將論文的扉頁、獨創(chuàng)性聲明及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說明、中英文摘要、目錄、參考文獻、個人簡歷及發(fā)表文章目錄、致謝部分刪除。
3. 研究生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夏季:4月30日前;冬季:10月30日前)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至所研究生部,逾期視為不參加當季畢業(yè)論文答辯。
4. 檢測合格的論文方可進行論文送審。
四、檢測結果的處理
檢測結果的認定與處理(本辦法中“檢測結果”均指“去除本人文獻文字復制比”,下同)。
1. 檢測結果小于15%(含)者,視為通過學位論文檢測。
2. 檢測結果在15%以上者,視為未通過檢測,可修改后一周內再次提交檢測。對于第二次檢測仍不合格的,取消當季學位申請資格。
3. 如發(fā)現(xiàn)送檢論文利用任何技術手段進行作弊行為,一經(jīng)認定取消本次學位申請資格。
五、異議處理
若研究生和導師對檢測結果有異議,可書面提出申請,填寫《研究生學位論文查重檢測結果申訴表》,由所研究生部組織3-5名學位委員會委員進行鑒定,由專家組給出最終認定結果。
本暫行辦法經(jīng)所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,從公布之日起執(zhí)行,由所研究生部負責解釋。